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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扩大增值税法及其影响
2006-02-15 12:00  文章来源:驻宿务经商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扩大增值税法是菲律宾过去的一年和新的一年最令人关注的大事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它对菲政府来说至关重要,是其推行财政改革和税制改革的关键所在;它对菲企业来说利益关联,企业的运作成本随之提高;它对百姓来说息息相关,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多掏钱的还是百姓。所以,扩大增值税法不能不引起菲社会广泛的关注。虽然菲律宾国内各界对该法持质疑和反对意见的居多,但这并没能阻止菲政府执行的决心,扩大增值税法于200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近日,阿罗约总统又宣布于2006年2月1日起将全面提升增值税税率,从原来的10%的提高到12%,公司所得税从32%提高到35%。

一、 扩大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

  2005年5月24日,阿罗约总统签署第9337号法令,该法令也称为扩大增值税法或改革增值税法,它是在1997年国内税法的基础上对其中的21个条款进行了修改和增补,征税范围也有所扩大,石油产品、发电业、运输业、医师律师等自由职业被纳入征收增值税的行列。此外,该法还授予总统在2006年1月1日起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将增值税从10%提高到12%,并在未来三年内将公司所得税从32%提高到35%。同时,该法取消了柴油、煤油和船用燃油的消费税,免除了利用地热、水源和太阳能发电厂的电力或燃料销售的税,降低了石油的进口关税。

  其实,扩大增值税法从制定到施行的经历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之前,菲参众两院对改革增值税各有自己的议案。参议院的扩大增值税议案版本是保留10%的增值税税率,但将公司所得税从32%提高到35%,同时取消电力和燃料增值税的豁免。而众议院的增值税版本则是将增值税税率从10%提高到12%,同时取消某些豁免商品。2005年5月11日,参众两院对此最终取得一致意见,综合了各自的版本的内容,通过了共同认可的扩大增值税法案版本。该项法案还规定,经财政部长建议,总统可于2006年起在增值税的征收低于2005年GDP的2.8%或政府财政赤字大于2005年GDP的1.5%的特定条件下提高增值税税率和公司所得税税率。此法案原本应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然而,也就在2005年7月1日,由于反对派立法委员和全国加油站协会联名上书最高法院申诉扩大增值税法违背宪法,最高法院不得不颁布临时禁令,决定对该法重新审核。阿罗约的反对派还认为该法授予总统的权利过大,违背了宪法。历时三个多月的等待后,10月18日,最高法院最终确认扩大增值税法的合法性,认为没有理由继续维持对该法的禁令,菲政府当即决定从1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法。

二、 财政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近几年以来,菲政府是内困外忧,财政改革则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首先,促使其下决心改革的主要原因是巨大的财政赤字和沉重的债务。菲政府常年“寅吃卯粮”,入不敷出,每年财政赤字居高不下,2005年全年的财政预算赤字高达1500亿比索,为弥补赤字,每年需借入巨额债务。至2005年8月底,菲律宾债务高达3.94万亿比索,相当于GDP总量的78%,是1997年债务的3倍。为偿还债务,2005年的8040亿比索的财政预算中有3020亿比索要用来支付外债和利息。由于受汇率、利率及国家信贷评级机构等因素影响,平均每天用来支付债务和利息的资金超过10亿比索。仅就2005年新借入40亿美元的外债而言,2006年需偿还的外债比2005年要多出23亿美元。政府长期的财政亏空被每年大量外劳汇款抵消了一部分,但由于政府发行国内债券,内债持续上升,2005年8月底的债务中内债达2.1万亿比索,占53%。

  阿罗约总统继续执政以来,政经交困,反对派迫其下台的试图不断,国内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比索也在近几年大幅贬值,贫富差距极为悬殊。这也是政府致力于财政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2005年8月3日,阿罗约总统公开承认菲已陷入经济危机,呼吁民众勇敢面对,此举实际上是菲政府希望其财政改革能博得菲广大民众的支持。

  促使菲政府财政改革的原因还有来自经济学家的压力。菲一些经济学家言辞犀利地指出,如果政府不立即采取措施,开源节流,控制与日俱增的债务的话,菲经济在两年之内面临崩溃的危险。他们还引证2002年阿根廷的债务危机为例说菲律宾正在步其后尘。学者的言论引起了国内和国际的高度重视。
  
  此外,促使财政改革的外部压力也不容忽视,这主要是来自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和评级公司。世行、亚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菲政府发出警告说,菲经济前景将因改革步调缓慢和债务激增而受到伤害。这三家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评级机构一起督促菲政府进行财政改革。国际评级机构的做法更直接,在最高法院实行禁令的三个月半月里,多家著名国际评级机构直接降低菲国际信贷等级,如标准普尔和惠誉公司、穆迪投资等纷纷降低他们对菲评级的展望。这对于像菲律宾靠国际市场融资的国家无形之中增加了国际借贷成本。
 
三、 各界对扩大增值税法的反映

  政府一直把扩大增值税法认为是在没有寻求借款的条件下国家财政保持稳定和推进经济增长,贯彻税收与财政改革的核心台柱,平衡政府预算、避免国家经济破产所必须采取的一项最重要的措施。尽管政府恳求民众支持财政改革,但扩大增值税法遭到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特别是企业和消费者,甚至包括商界和教会。人们最担心的是一旦税法实行,汽油价格应声上涨,百物价格也随风跟上,会加重他们的负担。在宿务地区,教会一致持反对意见,大教主还多次和消费者团体讨论扩大增值税的问题,声称其不利于穷人。对于扩大增值税法,菲国内也不尽是反对呼声,也有一些工商会偏向于理解和支持政府实行该法。菲华商会总会认为“扩大增值税法是我们必须服用以治愈我国经济病态的一粒较好的药丸”。宿务工商会称该法是一幅苦的良药,国民必须服下,但同时也承认提高税收对投资者,特别是本地投资者不利,也不利于吸引投资,物价和服务价格也会上涨,而且因为物价上涨,商品和消费品的销售量将会下滑。

  相对于国内的反对声音,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评级组织则对菲政府的财政改革很是看好,对菲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也上涨。国际货币基金会指出,实行扩大增值税法表明阿罗约政府在经济改革上取得了明显进步,目前的挑战是如何保持这种趋势,它同时提高对菲经济增长预测,从原来的4.7%提高到5%。美林证券随之调高了菲经济展望,在报告中指出,尽管菲政局动荡,但经济基础面正在改善中,经济增长展望良好。美国投资银行摩根.史丹利也提高菲经济评级,向投资者推荐菲国债券。今年首两个月,菲政府打算向国际市场筹措15亿美元融资,虽然菲政府的融资计划书还未提出,但已有多家国际金融机构包括JP摩根、汇丰银行等主动向菲政府示意。亚洲发展银行也明确表示,只要菲政府的改革处在轨道上,就将在接下来的两年内给菲律宾提供15亿美元的贷款,以继续支持政府的财政改革。

四、 扩大增值税法执行后的影响

  菲政府估计扩大增值税法实施后,仅2005年剩下的两个月就能增加财政收入40至50亿比索,以后预计每年将直接增加财政收入800亿至1200亿比索,有望在2008年底实现财政预算平衡,比阿罗约总统原先的计划提前两年。

  为缓和税法冲击,政府实施了一连串安全网。其中,包括紧盯生活消费品的价格,确保不法商人不乘机抬价;农产品和敏感产品免征税。国家物价协调署和工商部以及其各地机构还专门成立了物价监督委员会,联合地方政府部门严格监视物价变化。11月和12月的市场数据显示,扩大增值税收法实施以来,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并没有出现大的增幅。菲央行公布,11月的通货膨胀率为7.1%,食品和能源等主要物价指数增长6.1%,12月的通货膨胀率为6.6%,食品和能源等主要物价指数增长5.8%。这两个月的通货膨胀率都分别比上个月低并都低于年平均通货膨胀率水平。

  扩大增值税法牵动着市场的脉搏,在等待最高法院裁决之前,菲股市连续下跌5天。最高法院裁决税法合宪后,股市连续上涨4天。在该法实行的两个月来,股市更是连创新高。菲币比索在去年年底持续升值,虽然比索的升值主要受年底大量的外劳汇款涌入影响所致,但扩大增值税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比索的走强。至2005年底,比索兑美元汇率已达到53比1。股市和汇市的良好表现说明市场对扩大增值税法是有利于财政改革与稳定的认可。

  扩大增值税法中增加了对石油产品征收税,通常应对这个行业的影响最大。但是,菲财政部在税法施行后几天发布一声明称,由于比索升值以及国际油价下跌,菲国内石油产品价格也随着下降。能源部也称该法执行后国内油价出现回落说明该法对石油产品和消费者影响很小。从市场上看,石油产品价格的确轻微下降。这主要原因除了比索升值和国际油价同期短暂回落外,政府也对缓和油价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总统颁布440号法令,一旦新增值税法执行,石油产品进口关税将由原来的5%降到3%,液体煤气进口仍不征收关税。取消柴油、煤油和船用燃油的消费税。

  扩大增值税法对发电业也征收10%的税。这一决定受到菲律宾电力联合协会和全国119家电力公司的强烈反对。政府为缓和电价上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取消了电力专利税(电力专利税为2%,实际上该行业的增值税变通为8%),免收用再生能源发电的税,向经济开发区输送的电力或燃料和再生能源免征税。通过可再生能源如地热、水力及太阳能产生的电力或燃料约占全国能源供应的43%,这对稳定电价起到很大的作用。电力委员会保证将扩大增值税法对电力的影响降低,也扩大了电力补助。尽管有一系列的缓和措施,电价的上涨是难免的,这在消费者12月的账单上已显示出来,每度电约上涨0.6比索。从2006年2月起,电力部门的税率也将提高到12%。

  扩大增值税法同时对运输业加征税。财政部早前说,由于扩增,增加了运输成本,日用品价格可能上升。价格监控委员会经过两个月的监控,该委员会主席说基础商品物价有所上升,但幅度很小。农业产品价格有所上浮,主要不是受该法影响,还有如季节和供求影响。工商部的报告说,该部门在全国性监督后,并未发现因扩大增值税而进行的显著物价调整。政府为保证大米价格不变,对大米销售免征增值税。其它生活用品如罐头鱼、牛奶、咖啡、香皂、盐、面粉等价格保持不变,建材如钢材、镀锌铁条价格还下降了14%,只有水泥价格涨2%。

  从官方数据来看扩大增值税法实施的影响,可以这样说,对民众心理的影响大于实际物价上涨的影响。劳工组织称由于受物价和服务价格甚至车价上涨影响,需涨工资,政府需给予生活补助和津贴以及免税。一些立法委员就扩大增值税法的实行提出立法加薪。但菲雇主协会则表示目前物价没有提升到必要加薪的时候,他们将对物价继续进行监视。交通系统要求提高车资的呼声也高涨。

  扩大增值税法已随着时间推移进入了2006年,菲财政改革的路也踏出了关键的一步。2005年菲律宾GDP有了5%的增长,菲律宾的矿业和旅游业当是这一年最值得关注的行业,菲政府积极鼓励对这两个行业的开发。菲政府曾于去年修改了矿业法,允许外资进入,带来了更多的投资和收入,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2005年前9个月,有3.5亿美元的资金注入菲矿业开采,预计今后5年将会有60亿美元新增投资。菲政府大力发展旅游业,努力吸引欧美和亚洲邻国游客,去年到访游客达260万人次,同比增长13%。

  菲政府把扩大增值税法的实施看作是经济腾飞的引擎。阿罗约总统曾说,扩大增值税法一旦实施,菲律宾的经济就会起飞。毫无疑问,税法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财政赤字,但仅靠增加税收来改善财政赤字不会对经济发展起到多大的推动作用,更谈不上经济起飞。菲政府的重点应当放在创造良性的经济环境,改变简单经济结构模式,并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驻宿务经商室
二00六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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